信報財經新聞
P31 | 經管智慧 | 精打細算 | By 大藍籌 201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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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案發表後樓市繼續升溫,財爺究竟還有什麼方法去打擊樓市,防止資產泡沫愈滾愈大?各大政黨都建議政府增加定期賣地以及復建居屋去打壓樓市,但聽得太多覺得有點厭悶,大藍籌想向政府建議一招,從物業稅着手防止物業持續升溫。
香港物業稅始於1940 年的《戰時稅收條例》。
當時香港所有業主均要按物業租值的5%繳交物業稅, 而物業稅是用應計價值(imputed incomeconcept)來計算。意思是無論你的物業是用來自住或是收租,甚至是空置沒有人居住,一律都要按照物業租值的5%繳交物業稅。
1947 年政府制定了《稅務條例》,而當中的物業稅仍然以應計價值計算,但容許減去應付稅項的20%作為修葺及支出的免稅額。
在1961 年,政府再次修訂物業稅,豁免所有自住的業主繳交物業稅,但只客許每位業主申報一個自住的物業。有關修訂大大減輕了業主的置業負擔,間接亦鼓勵了香港人自置物業。後來物業稅繼續演進修訂,最終成為了今天以物業所產生的出租收入計算應繳款項的物業稅。
究竟現在的物業稅是否公平?物業稅只佔香港政府收入一個非常小的百分比,任何有關改革都不會嚴重影響政府收入,但卻可再向物業炒家顯示政府穩定樓市決心。大藍籌在以下解釋有關建議。
大藍籌認為,從前的應計價值來計算物業稅值得更深入研究討論。目前香港很多物業都由投資者持控,很多時他們都會把物業空置,待高價沽出。
這無疑做成有屋無人住,有人無屋住的資源浪費。
若以應計價值來計算物業稅,空置物業亦要繳交稅項,這無疑增加了這些投資者的投資成本,減低了他們的投資意欲。有關措施亦有機會幫助樓市降溫,協助有真正需要的市民置業。
至於為了不影響自置物業人士,政府可以繼續豁免自住的業主繳交物業稅或引入家庭免稅額,愈多家庭成員的業主,可享有免稅額就愈高。
雖然這種免稅額的制度會令現時在豪宅自住的業主以及富翁跌入稅網,但以他們的財力,有關稅項亦只是九牛一毛,對他們沒有實質影響。
另一方面,政府亦可以考慮在物業稅方面引入累進制,業主所持有的物業租值總和愈高,所繳交的稅率亦要相對提高。現時物業稅稅率一律收取15%,這有違能者多付的原則,做成不公平的現象。政府可以在物業稅方面引用類似薪俸稅的累進稅率,令物業稅的稅制更加公平。
正因為香港沒有資產增值稅,有錢人可以不斷購買物業等待升值,累積財富。
貧窮的人永遠都沒有機會趕上這班資產增值的列車。有錢的人愈來愈富有;貧窮的人愈來愈貧窮。更諷刺的是有錢人所交的稅項相對是最小,最容易應付。
大藍籌並不支持引入資產增值稅,但以上物業稅的改革建議可以令香港的稅制變得更公平,亦可以向炒家顯示出政府穩定樓市的決心。
作者為《信報》「動筆動思考」計劃學員大藍籌
2011年5月23日 星期一
修改物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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